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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內蒙古取暖費下調為每平米2.1元?真相是……

        近日,網(wǎng)上流傳消息稱:

        2018年度取暖費調整,

        每平米由3.61元調整為2.1元,

        取暖期10月24號至4月25號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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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▲網(wǎng)傳內容截圖

        ?

        采暖費真的要下調嗎?

        呼和浩特市城鄉(xiāng)建設委員會官方微博

        第一時間發(fā)布了辟謠消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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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▲呼和浩特城鄉(xiāng)建設委員會官方微博辟謠截圖

        ?

        全文如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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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近日,市城建委委屬市公用事業(yè)管理局收到關于“省政府下發(fā)文件,調整供熱價格和供熱周期”的網(wǎng)絡信息,此信息為虛假信息,現(xiàn)公用局予以澄清:

          一是信息中所說的調整取暖費并不真實。呼和浩特市目前仍執(zhí)行2008年呼和浩特市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的供熱價格(呼發(fā)改價字【2008】715號),居民每月每平方米3.68元,非居民每月每平方米5.03元;

          二是信息中所說的調整取暖期并不真實。根據(jù)現(xiàn)行的《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熱管理條例》規(guī)定,呼和浩特市供暖期為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;

          三是信息中所說的咨詢供熱辦張科長并不真實。呼和浩特市供熱行業(yè)監(jiān)管部門為呼市公用事業(yè)管理局,具體負責科室為供熱科,而供熱科并無張姓科長,且信息中所留電話為山西太原的電話。

          在此,公用局提醒熱用戶,交費應直接到供熱公司指定的交費地點或通過供熱公司提供的網(wǎng)上平臺辦理,謹防上當受騙,切勿以訛傳訛。

          原文鏈接:http://py.hlnmg.com/authority/244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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