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報送單位
- 刊發時間
- 傳播渠道
- 是否原創
- 福建網絡辟謠舉報平臺
- 2018-4-17
- 網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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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8種情形可拒交物業費”不實文章傳播 專家:拒絕“機械轉發”
近日,一篇題為“這8種情況業主可拒交物業服務費”的文章在網上引發關注和討論。不少權威媒體轉發,該文章迅速擴散和傳播;后經證實,該文章內容不實。《網絡辟謠舉報平臺》采訪福建省住建部刊發辟謠稿件,并對“網傳8種拒交物業費的情形”進行逐一解讀。
近日,法制日報發表更正致歉聲明,對傳播失實文章進行道歉和更正。《網絡辟謠舉報平臺》記者發現,此前轉發、推送該不實文章的多個媒體也陸續刪除相關報道。
不實文章傳播擴散
住建部約談法制日報
4月13日,法制日報官方微信發布《更正致歉聲明》,稱由于審核把關不嚴,法制日報微信公眾號綜合轉載刊發了一篇題為《國務院出臺條例了:這八種情形業主可拒繳物業費》的稿件,存在明顯失實。稿件刊發后,眾多媒體進行轉發,造成了廣泛的誤讀和曲解,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。
為此,住建部進行約談,指出此事不僅誤導公眾,而且有損于國家法律法規的權威。法制日報表示歉意,并將進行整改。
據初步統計,截至4月17日上午10時,網上與該文章相關的信息9千多條,新聞媒體和網站轉載417次,其中包括部分“國家網信辦公布可供網站轉載新聞的新聞單位名單”。《網絡辟謠舉報平臺》記者發現,目前不少媒體已經刪除該不實文章。
機械轉發導致“一錯百錯”
專家建議強化監管約束亂象
對此,福州大學社會學系主任、教授甘滿堂認為媒體頻發亂象主要源于全媒體時代的競爭態勢。近年來,由于媒體的市場化和商業化不斷推進,加上網絡新興媒體的迅速崛起,媒體行業的競爭加劇,部分媒體在生產內容時為搶占公眾有限的“目光”,通過對文章內容的斷章取義,創作刺激性、庸俗性題目以吸引關注,而其他媒體盲從化轉發又加快了失實信息的傳播。
“部分媒體對自身采編的稿件或許會有嚴格的審查制度,但是轉發其他媒體的內容就比較隨意了,編輯甚至連內容都沒有細看只是‘機械化’的進行轉發,這才造成一錯百錯的狀況。現在都要求公眾不能隨意轉發未經證實的消息,而媒體自己卻隨意轉發豈不是鬧了笑話。”甘教授表示越是處在全媒體時代,正規媒體更應該堅持嚴謹的新聞態度,倘若與部分自媒體手段一樣只會丟失公眾的信任。
另外,甘教授認為政府應加強對媒體的一些不負責任地亂發、搶發、誤發行為的規范管理和整治措施,才能從客觀上約束媒體亂象的滋生。(記者 揭曉經)
原文鏈接:http://fjnews.fjsen.com/2018-04/17/content_20945215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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